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总工会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工会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工会于5月29日开展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集中检查,集团公司工会主席肖林出席工作现场并做了具体要求。
在前期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经审主任贾峻为组长,集团公司经审委员、集团公司纪检人员及各单位工会财务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对集团公司本部、建设集团(含6个基层单位)、长江新丝路公司、黄冈公司、鄂州公司、咸宁公司等12个基层单位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各基层工会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落实情况,主要是《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15〕2号)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发〔2018〕6号)的执行情况。
检查中工会主席肖林强调,所属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逐一进行销号式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配备工会工作人员,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程序管理,从源头上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分组交叉检查和组长现场通报问题的方式进行,各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帮助查找出各单位活动无预算、报销程序不规范、附件不完备、权责边界不清、慰问超范围等系列具有个性和共性的问题,作为下步整改的具体内容。
检查中既有红脸出汗、交流探讨,又有学习借鉴、共同进步,对提升和规范各基层单位的工会财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也增强了各单位对迎接省、市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的信心。